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奥援律师事务所于2007年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,总部设在北京。 奥援律师事务所自成立起即以“自强不息,厚德载物”为精神文化内核,以高端化的服务水准为目标,追求规范化、高效率、高品质的法律服务。 多年来,奥援律师事务所不断探索和创新服务模式,不断拓展服务领域,不断提高律师执业水平,为客户提供了高水准的专业服务。已跻身于国内精品律师事务所的行列。 经过不懈的努力和发展,奥援律师事务所多次被 北京市司法局评为“北京市十佳律师事务所”荣誉称号。 2011
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案例研究系列之一
问题的提出:
近期遇到几个案件,其共同点是:债权人因债务问题拟起诉债务人,此时发现债务人公司资产很难变现,或者公司经营不善,或者未能发现债务人公司的有效资产,有可能导致案件胜诉但是无法执行,而债务人公司的股东尚有大额注册资本未出资,出资期限长达数年至数十年不等。为此,债权人要求起诉债务人公司的股东,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。
为此,律师对于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不同情况进行了研究,希望通过案例研究的方式,明确:对于未到出资期限的股东,债权人不能直接要求其承担责任。